2011年8月,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意见》(黔党发[2010]18号)精神,经贵阳市南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决定成立贵阳市南明区投资促进局,为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投资促进、会展经济和经济协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投资促进和经济协作的有关政策、规章、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投资促进、经济协作的统筹管理、总体策划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研究国内外投资促进、经济协作的发展趋势、运作模式,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制订全区投资促进经济协作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投资促进和经济协作工作的督促检查。
四、拟订全区投资促进、经济协作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接待、洽谈、协调等工作;负责赴外参加种类展会、经贸交流活动的联络、服务、协调等有关工作。
五、负责投资促进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组织协调投资促进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和洽谈工作。
六、负责建立全区投资促进信息网络,加强对外信息交流;掌握投资促进、经济协作动态,为区委、区政府提供相关决策依据。
七、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处理客商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八、负责全区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全区投资促进、经济协作等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十、负责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的投资促进、经济协作工作的业务指导。
十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为投资者办理相关手续;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
十二、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会议展览、节庆赛事的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招商引资科、项目服务科、经济协作科(会议展览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