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第二批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
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
招聘职位
浙江省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管委会
贸易金融政策研究高级主管1名 贸易金融政策研究高级主管1名浙江省义乌市教育局
教育信息化高级主管1名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
安防工程高级主管1名 网络安全技术高级主管1名浙江省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乡村产业发展规划高级主管1名浙江省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城市设计高级主管1名浙江省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林绿化建设高级主管1名浙江省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规划设计高级主管1名浙江省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智慧应急高级主管1名浙江省义乌市市场发展委
市场发展和电子商务分析师1名 口岸物流高级主管1名资格条件
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12名浙江省义乌市聘任制公务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浙江省义乌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简章》(附件1)。
2020年4月1日至5月10日。
可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如有海外人员提倡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详见《浙江省义乌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咨询方式》(附件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详见《浙江省义乌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咨询方式》(附件2)。
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于5月10日17:00之前将所需材料邮寄或以电子邮件发送到职位招聘单位。报名材料包括: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通过邮寄函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人员,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
招聘机关根据聘任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进行考试测评,考试测评人员名单于5月15日前在义乌市政务网上( www.yw.gov.cn)上予以公布。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等于或超过1:10比例的职位,考试测评采取综合考聘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10比例的,考试测评采取直接选聘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2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考试测评
通过专业知识测评、专业素质评估、综合能力评价等方式进行。
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进行测量。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专业素质、专业技术能力以及技术实用性及预期效益等进行量化评估,并通过面谈的方式,围绕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术和能力,对应聘者专业能力高低进行测试。
按专业知识测评成绩30%、专业素质评估成绩70%的比例合成入围综合能力评价总成绩,入围合格分为60分。
在合格人员中,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能力评价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6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2的,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综合能力评价以面谈方式进行,主要围绕聘任岗位的具体情况和工作要求,综合评估应聘者融入环境、岗位匹配、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的实际能力。综合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专业素质评估、综合能力评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也可通过视频方式进行。
综合考聘考试测评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评成绩×30%+专业素质评估成绩×70%)×50%+综合能力评价成绩×50%。
通过专业素质评估、综合能力评价的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评价。专业素质评估、综合能力评价的测评内容、组织方式同综合考聘的测评方式相同。直接选聘考试测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直接选聘考试测评总成绩=专业素质评估成绩×50%+综合能力评价成绩×50%。合格分为60分。
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测评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每个职位根据成绩排序按1:1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义乌市政务网上( www.yw.gov.cn)上予以公布。
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考察由招聘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相应岗位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岗位也可空缺。
公示和聘任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测评、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拟聘任人员名单,在义乌市政务网上( www.yw.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拟聘任人员经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管理和待遇
聘任单位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聘任合同期限由各聘任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拟聘任公务员协商确定,一般合同期限为5年,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任期间实行年薪制,具体由聘任单位与应聘人员面议,以聘用合同为准。聘任单位按规定为聘任制公务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符合义乌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规定同时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实行绩效考核,由聘任单位实施。采用目标责任考核与定期(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项目化形式对履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考核与薪酬待遇相挂钩。对聘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未完成承诺的工作任务、因工作重大失误造成巨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等情形的,解除聘任。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如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职位具体情况请咨询各聘任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9-8552652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579- 85812380
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 义乌市公务员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