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福感是人们的渴求在被得到满足或部分被得到满足时的感觉,表现为精神上的愉悦;职业幸福感是对职业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一种事
实判断,也是对于职业生活的主观意义和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它表现为在生活满意度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积极心理体验。
而职业幸福感指数是把主观的职业幸福感作为一项指标,通过运用专门的测量工具去获得人们主观的职业幸福感的数量化结果,是指衡量这种感受具体程度的数值。
职业幸福感指数主要包括对工作环境、工作收入、福利、人际交往、组织认同和接纳、权力和责任、社会地位和名誉、挑战性工作、晋升与发展的满意程度等十个指标构成。

职业幸福感指数指标体系来源:
国际上有一套公认的对幸福感的评判标准:
A类指标:涉及认知范畴的生活满意程度,包括生存状况满意度(如就业、收入、社会保障等),生活质量满意度(如居住状况、医疗状况、教育状况等)。
B类指标:涉及情感范畴的心态和情绪愉悦程度,包括精神紧张程度、心态等。
C类指标:指人际以及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程度,包括对人际交往的满意程度、身份认同,以及个人幸福与社会和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
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
(1)五种需要象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但这样次序不是完全固定的,可以变化,也有种种例外情况;
(2)一般来说,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就会向高一层次发展,追求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就成为驱使行为的动力。相应的,获得基本满足的需要就不再是一股激励力量;
(3)五种需要可以分为高低两级,其中生理上的需要、安全上的需要和感情上的需要都属于低一级的需要,这些需要通过外部条件就可以满足;而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高级需要,他们是通过内部因素才能满足的,而且一个人对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无止境的。同一时期,一个人可能有几种需要,但每一时期总有一种需要占支配地位,对行为起决定作用。任何一种需要都不会因为更高层次需要的发展而消失。各层次的需要相互依赖和重叠,高层次的需要发展后,低层次的需要仍然存在,只是对行为影响的程度大大减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