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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2016年3月出台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20个方面81条178个政策点,在人才安居保障、给人才“松绑”、落实人才自主权、优化人才服务等方面都有大的突破,为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仅市级财政每年都将投入44亿元。 针对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的政策有:
毕业生入户政策: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入户深圳。没有人数和其他条件限制,来了就是深圳人。
新引进入户在宝安区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可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如下: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在这基础上,可以申请宝安区本科15000/人。
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在本市自主创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场租补贴、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等优惠政策,其中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标准为5000元。
“青年驿站”是深圳共青团为来深求职的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短期住宿和就业指导的公益项目,旨在解决毕业生求职难、住宿难的燃眉之急,打造“来深青年之家”。 大学生免费入住一个星期,申请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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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市的初创企业(国家限制类行业除外)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现行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的初创 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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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场租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政府主办、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孵 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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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资助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0元初创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给予企业初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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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贴
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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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创业项目可获最高20万资助
对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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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补贴
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在岗劳动者等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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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政策
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条件的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减免。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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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服务
我市将组建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服务。组建创业导师队伍,规范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安排创业导师提供创业指导服务的,根据其服务情况和效果,给予每半天不超过600元,每天不高于1000元的工作补贴。
鼓励其提供志愿服务,给予每次不超过200元的交通伙食费补贴。创业导师将为有需求的自主创业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论证、市场分析、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信贷融资、财务分析等服务。
备注:以上政策如有变动,以各单位发布最新标准为准。
深圳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入户新规,大幅放宽人才落户政策。人才落户由积分制改为核准制,不设指标上限,满足条件的人才可直接申请落户。
根据新政,深圳6类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其中包括:经深圳市认定且符合对应年龄条件的高层次人才;45周岁以下的留学人员或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相关年龄规定人员;具有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中技师职业资格人员且符合相关年龄规定人员;45周岁以下并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等。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2016年3月出台《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20个方面81条178个政策点,仅市级财政每年都将投入44亿元,在人才安居保障、给各类人才“松绑”、落实人才自主权、优化人才服务等方面大胆突破,为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针对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的政策有:
1. 毕业生入户政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人员核准入户,没有数量限制。
2.租房生活补贴政策:本科以上学历人才新入户深圳可享受租房补贴,标准如下: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3.免费入住7天的青年驿站:“青年驿站”是深圳共青团为来深求职的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短期住宿和就业指导的公益项目,旨在解决毕业生求职难、住宿难的燃眉之急,打造“来深青年之家”。 大学生免费入住一个星期,申请网址:http://home.szyouth.cn/
4. 自主创业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于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起36个月内在本市自主创业。补贴标准: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场租补贴(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800元、第三年每月600元);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5000元。
5. 领军人才租房补贴 补贴政策:经深圳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人才证书有效);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地方、未享受过“孔雀计划”政策。补贴标准:国家级领军人才每年15万元,总额75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每年10万元,总额50万元;后备级人才每年8万元,总额40万元。
备注:以上政策均以各主管单位发布最新标准为准
1.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市的初创企业(国家限制类行业除外)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现行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的初创 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
2.创业场租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政府主办、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孵 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3.创业资助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0元初创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给予企业初创补贴。
4.社保补贴
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5.优秀创业项目可获最高20万资助
对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
6.创业培训补贴
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在岗劳动者等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7.税费政策
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条件的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减免。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8.组建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服务
我市将组建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服务。组建创业导师队伍,规范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安排创业导师提供创业指导服务的,根据其服务情况和效果,给予每半天不超过600元,每天不高于1000元的工作补贴。
鼓励其提供志愿服务,给予每次不超过200元的交通伙食费补贴。创业导师将为有需求的自主创业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论证、市场分析、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信贷融资、财务分析等服务。
“青年驿站”是深圳共青团为来深求职的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短期住宿和就业指导的公益项目,旨在解决毕业生求职难、住宿难的燃眉之急,打造“来深青年之家”。 大学生免费入住一个星期,申请网址:http://home.szyouth.cn/